各教学点、各位新生: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和《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(函授、业余)学生管理规定》中的第三章第十条“新生未按学院相关要求和规定期限报到注册缴费者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”的规定。经与教学点及学生本人核实,确认有79名2024级新生未按期完成注册、缴费,现拟对李典等79名录取新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,并将名单予以公示(公示名单见附件)。 公示期: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。 如有异议,请联系李老师,电话:029-85303829。
特此通知 附件:附件:2024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(函授、业余)放弃入学资格名单.xlsx 2024年3月22日 |